360訴騰訊壟斷一審陷僵局 互聯網商業生態堪憂
點擊數:24302012-04-22 12:21:26 來源: 南京網絡布線、電腦維修、IT外包服務、電腦上門維修、IT外包、電腦維護、網絡維修、監控安裝| 南京三核芯科技
4月18日上午9點,中國首例互聯網行業壟斷訴訟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次訴訟被認為是360公司對2011年6月騰訊公司起訴其不正當競爭案的一次反擊。
這次訴訟中,原告是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一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在本次起訴中,原告360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判令兩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民事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限定QQ軟件用戶不得和原告交易、在QQ軟件中捆綁搭售安全軟件產品等行為,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5000萬元,以及賠禮道歉。
“相關市場”難界定
審理過程中,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于對“相關市場”的界定。這是認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前提,也是一開始就進入針鋒相對的焦點。《反壟斷法》第十二條規定,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
360認為,騰訊在即時通訊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并且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限制性交易和捆綁銷售,并根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簡稱“指南”),對其壟斷行為的構成要件進行了舉證。原告認為,本案中相關商品市場,為即時通訊軟件及服務市場,相關地域市場,為中國大陸市場。
騰訊就360的全部主張均進行了否認,騰訊方表示,原告在相關市場上進行了錯誤的界定,對相關產品也進行了錯誤的界定。并表示,類似新浪微博中的聊天功能、YY語音、飛信等均屬于即時通信軟件的一類。在地域上,騰訊參與全球的市場競爭,而不止于大陸市場。
360一方為了證明其主張,請英國公平貿易專家戴維進行專家界定。戴維在其RBB的報告中稱:“我的調查報告發現,被告QQ在其市場份額中相當高,超過70%,我發現在該市場準入門檻相當大,進入這一市場非常難。雖然中國電信(微博)市場有機構進入,但份額不超過4%。2011年,QQ市場份額是飛信的33倍,QQ具有統治性地位。”
戴維強調,在即時通訊市場不僅進入非常困難,而且市場拓展也是非常困難的,飛信不能迅速增加,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我發現雖然有別的服務商進入即時通訊領域,但都不足以對QQ的地位產生威脅。”
在庭審中,雙方反復就即時通訊的市場范圍界定進行爭辯。360通過專家質證認為,本案中相關商品市場,為即時通訊軟件及服務市場。并否認電子郵件、電話通信等能替代即時通訊服務。
原告還將CNNIC、艾瑞等第三方調研機構的報告數據進行舉證。而騰訊則認為,CNNIC、艾瑞等第三方調研機構的報告數據更多反映的是用戶對各種IM軟件的偏好度問題,與《反壟斷法》嚴格定義的市場份額完全不同。
由于國內司法界缺乏壟斷案例,騰訊列舉了歐盟委員會在微軟(微博)并購Skype案的裁決,稱“市場份額并不是評價消費者通訊服務供應商市場勢力的最好指標,僅具有判斷該動態市場競爭情況的參考價值。因此,即便微軟與Skype合并后在某個細分領域市場份額達到80%到90%,歐盟也認為不會限制競爭,同意合并。”
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認為,RBB報告界定的本案相關市場存在重大缺陷,根本不能反映中國互聯網行業的產品競爭狀況和行業發展格局。僅從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產品來看,RBB報告中的相關市場僅僅包含了部分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產品。 RBB報告忽略了大量電子郵箱中開通的IM功能,未將郵箱聊天考慮在即時通訊服務范圍內。RBB報告將整合即時通訊服務的微博及社交網站排除在外是錯誤的。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吳韜也表示,依照國家《反壟斷法》,目前相關界定標準均只是原則性條款,在實際界定中,互聯網本身的特點是現有衡量標準無法準確認定的。吳滔表示,根據“指南”第三條規定,“較為緊密替代關系”是我國《反壟斷法》上相關商品市場界定的實質標準,這也是原告無法舉證的要點。
在下午的辯論中,雙方就壟斷的構成要件問題,進行了細致到數據與圖表的論證,以至于庭審到晚上7點時,雙方仍然意猶未盡。最后,審判員建議雙方庭審后進行書面補充質證。當庭未宣判,亦未宣告下次開庭時間。
反壟斷PK反不正當競爭
在4月18日庭審當天,奇虎媒體部人員向旁聽記者發送了一封署名周鴻袆的致員工“內部信”,該信解釋了360為何要發起這次訴訟。
信中稱:“騰訊公司不顧工信部對‘3Q大戰’早有定論,以及早在2010年11月,我公司就遵照政府要求主動收回‘扣扣保鏢’軟件的事實,在2011年6月向廣東省高級法院就‘扣扣保鏢’起訴我公司。”
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360一方被判賠償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此案是騰訊對“360隱私保護器”的首次打擊。
就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360訴騰訊壟斷侵權案之后,騰訊公司亦在該院發起“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的案件訴訟,亦已正式受理。騰訊公司稱,騰訊不僅要求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更要求360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及賠禮道歉。
“騰訊公司一方面掩蓋自身利用壟斷地位‘二選一’的不光彩行為,另一方面為我公司的未來發展設置障礙。” 周鴻袆在信中稱,2010年的3Q大戰是360為生存而戰,在隨后的一年里,360是在為發展而戰。
上述表態的背景是,騰訊自2011年起,先后采取QQ加速、送寵物、送道具、送Q幣等各類交叉補貼的方式,吸引用戶放棄360安全產品,改用騰訊公司自己推出的安全產品。
然而,周鴻袆內部信中,并沒有就騰訊起訴扣扣保鏢侵權案作明確解釋。而是4月15日在第十四屆人大《反壟斷法》高峰論壇上提到,“我們的保鏢肯定有很多做的不嚴謹的地方。”4月18日的庭審現場,360代理律師也承認,扣扣保鏢涉嫌不公平競爭——但是還沒經審判認定。
就360起訴騰訊壟斷侵權案,騰訊董事局主席馬化騰未向媒體公開表態。
縱觀自2011年6月發端的新一輪“3Q大戰”,360與騰訊之間的爭斗,實際上已演變為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較量。
互聯網商業生態堪憂
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騰訊在這次庭審中,數次質疑360所聘專家證人的身份。旁聽席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廣東律師對此解讀為“反壟斷擊中了騰訊的‘氣門’,以致騰訊對這次訴訟嚴陣以待”。
事實上,業內輿論給騰訊的壓力巨大。就在4月15日,網易向媒體發公開信,投訴騰訊公司的手機新聞客戶端軟件涉嫌抄襲網易新聞客戶端,對此進行公開譴責,但網易并未聲稱就此發起訴訟。
2011年11月,UC優視公司董事長兼CEO俞永福(微博)一度在公共場合“抖出”騰訊與移動運營商簽訂獨家排他性協議,在移動設備上安裝騰訊手機瀏覽器。UC優視一位不愿具名的員工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公司拿到了騰訊與運營商的協議文本,是鐵證。”
不過,該員工同時也透露了騰訊內部管理的問題。“排他性協議事件出現后,公司高層與騰訊高層進行過溝通,不到兩天時間,問題就解決了。可以想見,騰訊高層也并不主張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拓展業務。”
由于《反壟斷法》對壟斷行為構成要件的規定缺乏清晰的衡量標準,導致雙方在庭審中的辯論陷入拉鋸戰。從概念的定義到商業行為的認定,雙方各執一詞,膠著較量的背后,是互聯網行業“說不清,道不明”的道德與法律的邊界,反映了互聯網商業秩序的迷亂。
360和QQ之爭
2010年11月3日晚
騰訊發布公告,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360隨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戶端,但騰訊隨即關閉WebQQ服務,使客戶端失效。
2010年11月10日下午
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積極干預下,騰訊與360已經兼容。
2011年4月26日
騰訊起訴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案做出判決,奇虎被判停止發行360隱私保護器, 賠償騰訊40萬元。
2012年4月中旬
騰訊360之爭再升級,雙方鬧上法庭,互相訴訟索賠過億元,案件于2012年4月18日一審開庭。